各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鹽城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、鹽南高新區(qū)管委會,市各委、辦、局,市各直屬單位:
《市政府領導AB角工作制度》已經市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3年6月15日
市政府領導AB角工作制度
為進一步健全市政府工作制度,強化職責分工,增強團結協(xié)作,確保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運轉,根據《鹽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規(guī)則》,按照注重全局、分工協(xié)作、相互補位、合作共事原則,市政府領導實行AB角工作制度,確保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責任有效銜接、落實高效有序。
一、AB角工作制度內涵
AB角工作制度,指市政府某位領導成員因會議、接待、出差、學習、休假或其他情況離開本市,暫時不能履行崗位職責時,由市政府其他領導代為接替、處理其分管及聯(lián)系的有關工作。
二、AB角工作補位安排
勾鳳誠、王連春同志互為AB角;吳本輝、謝繼步同志互為AB角;湯如軍、唐敬同志互為AB角;王娟、高尚德同志互為AB角。
三、AB角工作要求
(一)互為AB角的市政府領導成員,其中一方需啟動AB角時,應提前告知互為AB角的對應一方,同時協(xié)調好相關工作。相關分管副秘書長(副主任)和對應服務處室及時做好協(xié)調服務保障工作。
(二)互為AB角的市政府領導成員,原則上不同時出差或休假。若確有特殊情況,須報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同意。
(三)互為AB角的市政府領導成員都無法履職時,相關會議或接待等工作由市政府秘書長協(xié)調其他市領導代行參加。
(四)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市長,公安有關工作原則上不由其他領導代行處理。
(五)互為AB角的市政府領導成員,被代行履職的一方恢復履職時,應及時與另一方進行履職情況溝通,以保持工作的連續(xù)性。
本制度自印發(fā)之日起實行,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