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問答
補領婚姻登記證的條件有哪些?
來源:市民政局辦公室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7-01 14:45
1.婚姻登記機關具有管轄權;
2.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,至今一直維持該狀況;
3.當事人持有規(guī)定的有效身份證件;
4.因婚姻登記證損毀、涂改或者與所持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申請補領的,當事人提交原婚姻登記證和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;
5.因婚姻登記證遺失的,當事人提交加蓋查檔專用章的婚姻登記檔案復印件;
6.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,填寫《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》;補領結婚登記證的雙方當事人共同到登記處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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